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管干部、*管人才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名,其中,教师岗(Ⅰ类)18名、实验岗(Ⅱ类)2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Ⅲ类)8名、辅导员岗(Ⅳ类)35名、管理岗(Ⅴ类)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治素质。(二)具有正确的*治立场、*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六)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不受英语报考条件限制。(七)报考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岗(Ⅰ类)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面试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否则,该岗位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八)网上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天(含当日)。(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十)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如下: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一)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