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制专栏——校园欺凌安全教育走进上林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自护自救能力,促进中学生健康阳光成长,7月6日上午山旺上林学校举办“中学生校园欺凌”法治安全教育主题讲座。
讲座上,来自山旺派出所指导员相仲磊老师为初一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常见类型,并以鲜活的实例让同学们认识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我们青少年应如何自救。
此外,相仲磊老师还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阐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
随后,相仲磊老师从防溺水方面传授了一些溺水者的急救方法,让学生了解溺水知识的要领。让学生明白:竹木棍、木板、游泳圈,甚至书包、绳索都可以成为救命工具。最后,老师还跟大家一起温习了“防溺水六不、四牢记”。
青少年时期是违法犯罪较高的一个时期,经过相老师绘声绘色的讲解,同学们从思想上提高了法律意识,不但了解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还掌握了很多专业的自救自护的小技能。
此次校园安全主题教育讲座内容丰富,同学们受益匪浅,青少年要学会爱护自己、珍爱生命,同时重视安全问题,永怀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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