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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16 17:05:00

为进一步优化省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人,职位详见《贵州省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面向省内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面向省内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在黔单位、省内各级机关(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5.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

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年8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报名:

1.遴选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下载《贵州省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4.99),通过“贵州省年度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注册登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所有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将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制成图片上传到报名系统(点击“材料上传”按钮上传图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kb,图片要清晰准确),原件本人须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4.点击“上传确认”按钮提交,等待审核。

注:请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信息表》图片,《报名信息表》图片中的内容要确保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漏填、涂改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4: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资格审查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遴选机关(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经报名确认且已上传审核盖章《报名信息表》的,须在48小时内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年8月31日17:00之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凡修改报考职位信息的,须在报名信息表最后一栏填写重新报考职位的代码及名称,签字确认后,再上传《报名信息表》图片,并点击“上传确认”按钮提交。年8月31日17:00至9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4: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减少或取消的遴选计划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公布。

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改报的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5日17:00。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环节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满分为分,专业科目满分为分。

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职位称为一般职位;同时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称为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贵阳市。

笔试时间为年9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科目:上午:9:00—12:00

专业科目: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环节成绩是指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再乘以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得出的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5×5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5×40%+专业科目成绩÷1.5×30%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阅卷结束后,公共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确定,并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公布;专业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遴选机关(单位)确定,并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查询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和笔试环节成绩及排名。

未达到公共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或专业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4:1比例以内(含4: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由遴选机关(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传至遴选机关(单位)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详见职位表)。各遴选机关(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遴选计划调整情况由省委组织部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发布。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由省委组织部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贵阳市。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一般职位的总成绩=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5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总成绩=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1.5:1。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党建云”网站上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政治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拟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单位)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了解“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并按照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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