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贵州省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通知》,明确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所,技工院校46所,同时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规范中职招生办学行为作出了要求。
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全省共所中职院校获招生资质。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所(校名前“☆”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省级中职强基学校);技工院校4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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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读条件通知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分校、办学点,不得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加大对我省9+3脱贫攻坚县中职招生力度,确保建档立卡适龄子女应招尽招。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初中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复转军人、退役运动员、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资助政策
学生就读时,享有相应的资助政策,标准如下: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对孤残、革命烈士、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及农村计生家庭、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标准为元/生·年。
免学费。
对象为我省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标准为元/生·年。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一、二年级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元/生·年。
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优先做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业升学两不误”。中职(技工)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以升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
温馨提示
◆考生可选择报读省内任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可扫描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