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3日上午,在南明区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合议庭成员端坐审判席,而原、被告并未到庭,南明区法院将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对两件行政案件进行网上开庭审理,10时许,在书记员确认所有诉讼参与人进入“掌上法庭”后,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一场隔空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庭审现场
原告胡某、张某系贵州省清镇市红新社区村民,为了解与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胡某、张某分别向贵州省某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涉及征收申请人房屋所在土地的征收批文、征收的申报材料。
贵州省某厅于年9月11日作出信息公开告知书,胡某、张某认为贵州省某厅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已违法,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重侵犯了两人的合法权益,胡某、张某遂诉至区法院,请求撤销被告贵州省某厅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被告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
由于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为切实保障好诉讼参与人和法官的身体健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南明区法院利用贵州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开庭。
开庭前,法官助理对当事人进行操作指导,以使当事人能熟练运用“掌上法庭”,保证庭审顺利。庭审中,合议庭按照庭审流程组织庭审活动,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案件事实、发表辩论意见,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整个庭审过程流畅,井然有序。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掌上法庭”顺畅完成庭审活动,审判长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南明区法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区法院的疫情防控和办案办公。
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区法院全力克服自身办公地点分散、案件量大当事人多风险大的困难,科学建立法院机关自身的疫情防护机制,筑牢坚实的疫情防控屏障;同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积极开展“线上诉讼”“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视频会议”等线上办案办公,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特殊时期也能得到司法保障。
胡静都市新闻记者孟剑飞
编辑陈茜茜
校对章虹
编审廖波石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