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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驾考收取ldquo喊话rd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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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减少持证上岗的“马路杀手”,国家对驾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却有驾校教练为提高合格率谋取私利,帮考生进行作弊。

11月9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某、周某祥、杨某、朱某海等15人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龚某、周某祥、杨某、朱某海等15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五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千元至八万元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十四万余元、数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依法宣告在缓刑考验期禁止从事驾驶员培训行业。该案系《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独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年6月至年6月间,被告人龚某等人为了提高驾校学员科目二考试合格率,组织安排该校副校长周某祥、教练员杨某、朱某海等人在贵定万通驾校通过对讲机“喊话”指挥的方式对贵定、龙里驾校学员科目二考试进行考试作弊。通过组织考试作弊的方式帮助学员余人通过科目二考试,非法获利人民币1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驾驶证考试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龚某、周某祥等15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采取“喊话”指挥的方式组织作弊,侵害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予以惩处。宣判后,15名被告人均服判。

来源:独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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