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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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会议精神,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培育复合型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优势,学校年将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一、组织机构及原则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实施由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二、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的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以及、届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2.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或其他普通高校重庆生源本科毕业。(二)报名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2.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3.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要求。4.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其中,报考预防医学、临床药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有限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限(见下表)。四、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年6月21日至7月8日,逾期不再补报。(二)报名方式通过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招生考试网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jwccqmu.edu.cn。(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