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一)国家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将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贵州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见附件)。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二)地方专项计划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二、报考条件(一)国家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1.符合我省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年贵州省城乡区域代码为标准确认。三、审查程序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在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