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年)》(国卫医发〔〕73号)和《贵州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提高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为契机,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努力使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年3月底前,医院要建成一站式服务中心。年底前,医院要建成线上一站式服务中心。医院参与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二、工作内容(一)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1.实施对象:医院2.实施目标:实现“五个统一”(1)统一规划。各医院要统一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原有的相关服务台全部整合,医院可以在门诊大厅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可以与导医咨询整合),也可结合实际设在方便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区域。(2)统一名称。各医院统一以“一站式服务中心”命名,公示一站式服务内容,有效引导患者快速、准确的找到办事窗口。(3)统一人员。“一站式服务中心”原则上配备具有一定医学背景的人员的同时,还应由医保办等相关业务处室派驻相关业务办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医学法律法规、患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理念等各类培训,确保在资料齐全和合规情况下一次办结服务事项。(4)统一项目。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医务科、门诊办公室、财务科、医保科、法规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医疗业务办事事项,将其纳入“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实行一站通办。(5)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指定专门综合职能部门,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办公室,全面负责“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要通过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患者意见建议,定期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并反馈各相关科室,督促全院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3.服务内容:“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相关功能,提供“五个服务”。(1)医院诊疗服务相关信息,查询检验报告单,患者信息管理等。(2)医患沟通服务:倾听患者诉求,受理、分办患者建议,为患者排忧解难等服务。(3)相关文书服务:医院要提供医疗文书和财务相关证明,包括疾病诊断证明、医院证明、部分专病用药审核、规定病种审核、外伤病人医保审核、商业保险证明和复印财务相关票据等。(4)资料审核服务:医院涉及业务提供相关审核服务,包括医保、转院、慢病审核等。(5)便民处方服务:为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开具处方等。各医疗机构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必须确保提供“五个服务”,可结合实际增加服务内容。(二)线上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1.实施对象:医院2.实施内容:医院在建设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线上“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五个完善”。(1)完善预约平台:集中统一进行检查检验和床位调配,提供挂号预约、检验预约、床位预约等线上非诊疗业务。(2)完善支付方式:一是完善医嘱支付功能,即病人全部类型医嘱的自助缴费,无需到缴费窗口排队缴费,可通过